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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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第一志愿生和调剂生)于6月25日左右通过身份证号登陆华师研究生“考生查询系统”查询拟录取情况。 并修改通讯地址(用于接收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注意:录取通知书只能选择“邮寄”,请严格按照**省**市**区***(路名、门牌号)的信息填写(本省地址可不写“广东省”),并更新联系方式,修改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修改通讯地址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 录取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1.我校系统公布的是拟录取情况,最后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2.我校将对确定录取的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下旬寄出,请谨慎填写邮寄地址,建议填报家庭住址。
3.关于档案邮寄地址事宜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预计在6月底寄出,请考生在接到调档函后再邮寄档案,邮寄时档案袋上注明“2020级**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档案”字样。 注意:档案只接受EMS寄送方式。如有部分应届毕业生需要提前填报档案交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报: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的考生邮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09管理办公室(邮编510631) 鲍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邮寄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A310管理办公室(邮编510006) 鲍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82
4.关于户口迁移地址事宜 (1)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 (2)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原户籍在省外的必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原户籍在省内的可选择提交“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3)务必保证“户口迁移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且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印章齐全。 (4)户口迁移手续仅在新生入学时办理,入学时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 (5)集体户学生户口在校就读期间不予迁移。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
5.关于党团关系介绍信抬头事宜 党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广东省外转入的,需开具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并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指派专人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 (2)广东省内转入的,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通过《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转接。省内转入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需要转入的是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则在《广东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选择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下拉框的二级党委(注意:不用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无二级党委选项则表明为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第二、如果需要转入的是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需先转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没有接收权),再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操作转至具体去向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时请在转接时备注栏说明转至具体哪个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否则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无法转接到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根据团省委通知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以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华师集中在9月份开展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9月份新生入学后,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统一建立新生团支部,再由各学院团委通知新生团员进行转接。省内已报到的,线上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的/省外的,在线上向所在新生团支部报到。 (信息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