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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录信息] 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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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3 22:0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未接到任何异议。现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第一志愿生和调剂生)通过身份证号登陆我校研究生“考生查询系统”http://yzsys.scnu.edu.cn/ 查询拟录取情况,并同时修改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注意:无论选择“自取”还是“邮寄”,均需点击“修改通讯地址”进行个人信息更新。如选择“自取”,可不填写邮寄地址,但需更新联系方式。如选择“邮寄”,请严格按照**省**市**区***(路名、门牌号)的信息填写(本省地址可不写“广东省”),并更新联系方式。修改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修改通讯地址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现就录取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1.我校系统公布的是拟录取情况,最后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2.我校将对确定录取的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下旬根据考生填报的邮寄地址通过EMS邮政快递寄出。
3.关于档案邮寄地址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会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如有部分应届毕业生离校较早,需要提前邮寄档案,可以按以下地址邮寄,请在档案袋上注明“2017级**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档案”字样。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的考生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管理办公室(邮编510631),联系电话:020-85211117。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邮寄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B213室研究生综合办(邮编510006),联系电话:020-39310082。
4.关于户口迁移地址事宜(2017.5.18修改)
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如选择迁入我校,则务必保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且迁移证必须打印,不得手写,迁移证在入学报到时提交。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
5.关于党团关系介绍信抬头事宜
党组织关系:省外学生转到“中共广东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内学生转到“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均为“华南师范大学”。
团员关系转到“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招生考试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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