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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嘿!你好!    时间: 2017-7-21 11:58
标题: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9月26日修订)

华南师范大学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南海 3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3020 亩, 校舍面积共 133万平方米。校园景色怡人,人文景观遍布,文化气息浓厚,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 27个学院(所)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重点培育学科),9个国家 “ 211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 18个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4个广东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有83个本科专业,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0多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到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 12个学科门类。有17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有教育部激光生命科学重点实验室、环境理论化学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教育部电化学储能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与光子技术实验室、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10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中心),6个广东省高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4个广东省高校研究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7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还拥有“物理学科基础课”、“信息传播”、“心理学”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7个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网络图书馆、广东高校建筑规划设计院等机构均设在学校。

80多年来,学校数易校名,几度迁徙,虽历经沧桑,却弦歌不辍。一代又一代华师人秉承勷勤大学师范学院“研究高深学术,养成社会之专门人才”的优良传统,承传南方大学“忠诚团结,朴实虚心,勤劳勇敢,实事求是”的革命精神,践行 “ 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 ” 的校训,筚路蓝缕,薪火相传,共同铸就了学校今天的繁荣与发展。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专任教师2105人,其中教授与副教授各500 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000 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800多人。在师资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含双聘)9 人、外籍院士4人、“千人计划”入选者5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长江学者6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者7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 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6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广东省领军人才6人、珠江学者11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6人、香江学者2人、广东省青年文化英才1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2个,并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13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现有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 3 座,建筑面积达 8.8 万平方米 ,藏书364万册。学校校园网设施完善,数字校园应用广泛。在全国师范院校中,华南师大是第二所联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高校,也是全国100 所首批联入 CERNET 和INTERNET 网的高等院校之一。校园网已实现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万兆互联。目前,学校校园网在建设规模、覆盖范围、网络性能、信息化应用、网络教育和远程教育的应用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师范院校的前列。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教师教育的特色优势,积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已与国外、境外12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引进外国智力与优质教育资源、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合作办学、举办国际会议、出版学术成果、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与加拿大卑诗省高贵林市、法国留尼旺大学、拉脱维亚共和国拉脱维亚大学共建了三所孔子学院;与全国多个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部队单位进行广泛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合作。

目前,学校正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立足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立足服务广东经济社会新发展,大力实施学科提升、人才强校、管理创新、开放发展四大战略,全面推进各领域的改革发展,凝练优势,彰显特色,增强实力,为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教育、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法律、艺术、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工程、应用心理、翻译、金融、新闻与传播、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等14个专业学位。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生专业(领域)不接收统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请考生报考前务必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四个专业的授课时间在周末和休息时间,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不转移工资关系、户口、人事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与服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二)中的各项要求,且前置专业须是公共管理与服务相关的专业,不得是教育学门类(专业代码04开头)。

二、报名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我校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4至13方向、美术(135107)专业各方向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在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为4415),在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最后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10.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并集中到我校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十、学宿费

1.学费:各专业学费如下,如2016年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有新的批复,则按新标准执行。
(, 下载次数: 1451)

2.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450—1600元/生·学年。

十一、奖助体系:初定奖助体系如下,最终以学校发文为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 万元/生/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 下载次数: 1452)

3.社会资助奖学金

社会资助奖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励我校研究生奋发学习而出资设立的奖项。如吴小兰慈善助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等按照捐助方意愿设立奖项。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0.6万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数的15%设置“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项目组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来设置,助研津贴从导师或科研课题组项目经费中支出。

3.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补助。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体活动标兵、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研究生志愿服务标兵、研究生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研究生社团活动标兵、研究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

(四)其它

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网站查阅。

十二、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574

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3484(fax)

E-mail:[url=]zsb03@scnu.edu.cn[/url]

网址:http://zkc.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邮政编码:510631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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